主旨: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學雜費退費注意事項公告。
說明:
一、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系級學生經加、退選後應補、應退金額之明細, 請進入E-校園服務網之【學雜費繳費證明查詢】,請仔細查對,如有疑問請至出納組查詢。
二、收退費項目:加退選後之教育學程、輔系雙學位等學分費、就學貸款、就學減免等差額費用。
三、補繳說明:(請至文興樓一樓出納組辦理)
凡需補繳各項費用(含前期欠款)者,請於11月20日前繳清。
四、退費說明:
(1)就學貸款申貸生活費者,該款項已於9月27日撥入繳予生輔組登錄之個人郵局帳戶內,惟如有其他不能申貸之應繳項目,則將優先扣抵。
(2)其他溢繳款,如已提供個人郵局帳戶者,將於11月13日撥還。
(3)未提供個人郵局帳戶者,請依各年級指定日期攜帶【學生證】至出納組辦理退費。
退費時間:上午 09:00~下午 04:00
一年級 112 年 11 月14日 (星期二)
二年級 112 年 11月 15 日 (星期三)
三年級 、四年級(含延畢生) 112 年 11月16 日 (星期四)
*以上退費各年級均含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
※出納組中午時間亦提供服務,請同學善加利用;下午退費時間至03:30止, 逾時無法受理。
各承辦業務負責人及分機號碼如下:
出納組: 林小姐(11313)、 陳小姐(11314) 就學貸款承辦人:林小姐 (11212) 優待減免承辦人:薛小姐 (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