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組】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溢繳退費期程公告
主旨: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溢繳退費公告
一、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系級學生經加、退選後應補、應退金額之明細, 請進入E-校園服務網之【學雜費繳費證明查詢】,請仔細查對,如有疑問請至出納組查詢。
二、退費說明:
(1)就學貸款申貸生活費者,該款項已於9月17日撥入繳予生輔組登錄之個人郵局帳戶內,惟如有其他不能申貸之應繳項目,則將優先扣抵。
(2其他非因就學貸款所產生溢繳款,如已提供個人郵局帳戶者,將於11月7日撥還。
(3) 未提供郵局帳戶以致無法匯款者,請攜帶學生證依照下列安排之年級退費日期至出納組辦理退費領現金.
一年級:111.11.08(星期二)
二年級:111.11.09(星期三)
三年級:111.11.10(星期四)
四年級:111.11.11(星期五)
如有其他疑問各承辦業務負責人及分機號碼如下:
出納組:李小姐(11314) 生輔組就學貸款承辦人:鄭小姐 (11212)
林小姐(11313) 生輔組優待減免承辦人:薛小姐 (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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